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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聘任兼职教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6-13 11:57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16,832

晋农播[2012] 20号

 

关于开展聘任兼职教师工作的通知 

 

各市农广校:

为了提高农广校体系教学水平,保证教学质量,增强体系整体办学实力,适应全省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需要,更好地完成送教下乡农村青年普及中等职业教育项目。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聘任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兼职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聘任标准

拥护党的领导,热爱农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团结协作,工作能力强,具有一定的农业科技理论知识和实际技能操作水平,身体健康,语言表达能力好。

二、聘任范围

各地要紧紧围绕本地区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进行。人员的选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确实将能够担当农民教育培训工作任务的人员选聘到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教师的岗位上来。

要根据产业特点,既要选聘台上能够讲理论,台下能够实际操作的具有较高水平的有一定职称的专家、技术人员,又要兼顾选聘虽无技术职称,又无理论水平,但确实是农村实用人才、农村能工巧匠的人员担任相应的兼职教师。

三、聘任数量。全省选聘兼职教师2000名,各地可根据当地产业发展、所开专业、农民教育培训需求等情况进行选聘。原则上要求每个县(市、区)农广校聘请教师20名以上。

四、聘任方法

聘任初选工作由各县农广校筛选把关、审定、填写《山西省农广校兼职教师登记表》、《山西省农广校兼职教师花名册》,再由市校汇总,于6月30日以前上报省农广校备案认证,审核后统一颁发《山西省兼职教师聘书》。

五、上报材料

山西省农广校兼职教师登记表、花名册一式三份。电子版发到sxngxjw1983@126.com教务邮箱。

 

    附:1、山西省农广校兼职教师登记表

    2、山西省农广校兼职教师花名册

    附件下载(点击下载)

二○一二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