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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农广校(中心)关于开展全国共享乡村振兴实践指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4-10 12:50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308

农播【20241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广东农垦以及大连、青岛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农业农村部关于发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作用和加强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相关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推进农民教育培训高质量发展,中央农广校决定2024年遴选增补一批乡村振兴实践指导师在全国进行共享。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乡村振兴实践指导师重要作用

  2021年,中央农广校(中心)在全国遴选了一批乡村振兴实践指导师,近3年来,这批师资扎根农业农村一线,积极投身农业生产、乡村建设和治理的同时,主动在田间地头帮助农民解决实际问题,在工作实践中帮助农民提升能力,在农民教育培训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24年,农业农村部提出“一体两翼”工作布局,以粮食安全为重心的农业生产和乡村发展建设治理为重点的乡村振兴是今后工作的方向重点。进一队壮大乡村振兴实践指导师队伍,推动更多优秀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带头人、乡村CEO、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乡土文化能人等各类农民讲师参与农民教育培训工作,以身示范,手把手教育引导农民发展产业,共建共治共享美好家园,对于提高农民群众综合素质,壮大乡村人才队伍,夯实推进乡村振兴、全面建设农业强国的人才支撑具有重要意义。

  二、推荐条件

  (一)职业素养较高。热爱祖国,能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献身三农,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社会责任感。严守师规师纪,热爱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入选后能服从组织调配,完成相关培训授课任务,参加各类师资培训、教学和研讨活动。

  (二)工作业绩突出。在“三农”领域从业5年及以上(粮油、农机、农村社会化服务、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领域优先)。具有一定产业规模(不低于本地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标准),生产经营活动具有先进性、代表性、示范性,能体现农业农村发展趋势,并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或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加强乡村规划、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推动乡村精神文明建设等乡村建设、乡村治理方面表现突出,业绩显著。

  (三)示范带动性强。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社会化服务、乡村建设和治理等方面有可供广大农民学习借鉴的实践经验,在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组织和带领农民增收致富方面示范引领作用显著,在当地有一定的知名度或影响力,得到基层干部和群众认可。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的优先。

  (四)教学成绩突出。具有3年及以上农民教育培训经验,具有较强的总结提炼和表达能力,掌握基本的教学技能和农民培训方法,授课效果好,培训质量高,积极开展跟踪服务,在帮助学员提高生产经营效益、促进创业创新、解决工作实际问题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效,得到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教育培训机构和参训学员的认可。

  按照师资主讲课程内容,分产业技能、经营管理、社会化服务、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五类进行推荐,鼓励重点推介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类教师,原则上不超过60岁。

  三、推荐和使用

  (一)各省推荐。各省级农广校(中心)按照遴选对象要求,组织本省各级农广校(中心)进行申报。每省最多申报5人,其中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类不少于2人。推荐名单要进行排序,推荐人员需在省内公示一周且无异议。

  (二)遴选发布。中央校将组织专家对各省推荐师资进行遴选,入选师资在全国范围内予以推介共享。

  (三)使用管理。入选师资纳入全国共享师资库进行统一管理,并按聘期进行考核,实行动态调整。各级农广校(中心)可通过师资库进行选用。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省级农广校(中心)高度重视,将师资推荐作为农民教育培训基础性工作抓实抓好。要结合当地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市、县级农广校(中心)进行申报,按照客观公正的标准,在省内进行初评,真正将师德好、有经验、受好评的优秀师资推荐上来。

  (二)申报师资要认真填写申报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材料,一是个人简介,按照模板(附件2)要求提供素材,主要包括本人基本情况和教学情况,简明扼要,字数不超过1000字。二是教学视频,完成一个完整知识点的讲解,要求画质清晰、图像稳定、声音清楚,形式不限,能反映讲课风格,格式为MP4,分辨率不得低于720P,时长控制在8分钟以内。三是2寸白底免冠照片电子版。四是相关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宣传报道等。

  (三)各省级农广校(中心)要对推荐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并正式行函将结果报中央校,说明每名师资推荐理由。202452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推荐函、申报表和排序后的汇总表(附件3)统一邮寄至中央校,并登录云上智农网站(http://xue.yszn.net.cn/)完成教师视频上传操作。同时报送以上材料和师资材料(简介、照片、证明材料)电子件,邮件主题中标明“省份+教师推荐”。推荐通知和相关表格电子件可从“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下载。

  五、联系方式

  中央农广校(中心)人才开发处

  联系人:吴雪梅

  联系电话:010-59196037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4号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人才开发处,100125

  电子邮箱:ngxrcc@163.com

 

  附件:1.全国共享师资申报表

      2.全国共享师资个人简介模板

      3.全国共享师资申报汇总表

 

                                                        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农业农村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

                                                 2024327

附件1:全国共享师资申报表.docx

附件2:全国共享师资个人简介模板.docx

附件3:全国共享师资申报汇总表.docx

农播【2024】18号关于开展全国共享乡村振兴实践指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