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校:
为及时了解和掌握我省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统筹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进展情况,加快推进认定工作开展,现将中央校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市县农广校深刻领会文件精神,认真填报认定管理统计表,同时确定一名认定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各校认定工作进展情况的沟通和信息报送。请各市校务必于12月29日前,将本市情况汇总后把《山西省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工作开展统计表》和《山西省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工作联络员信息表》一并报送至省校邮箱sxngx@126.com。
附件:1.《农业部关于统筹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农广校
201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