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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全面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
发布时间: 2022-04-08 17:00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60

农业农村部党组高度重视“放管服”改革工作,将深化放管服改革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农业农村部门治理能力现代化、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的重要抓手。近期,国务院出台多个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文件。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2022年3月25日下午,受唐仁健部长委托,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邓小刚主持召开了农业农村部推进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推进“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4月6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多项重点举措,切实增强农业农村领域市场主体获得感。

《意见》明确,2022年底前,要构建形成全国统筹、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农业农村领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编制农业农村领域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制定完善农业农村领域常用证照的电子证照标准,推动电子证照应用和共享。到2025年,实现同一行政许可事项在不同地区和层级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政务服务线上线下协调发展,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大幅提升;电子证照应用制度规则逐步健全,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共享互认互信。

对标“放管服”改革新要求、企业群众新期盼,《意见》重点提出了三方面具体举措。严格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对农业农村部清单所列69项行政许可事项,逐项制定实施规范,于2022年6月底前向社会公布;优化完善部本级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于2022年9月底前向社会公布;2022年底前,建立农业农村领域部、省、市、县四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严格落实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严格执行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严查许可实施中的不规范行为。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对列入清单的事项,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实施有针对性、差异化的监管政策,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三定”规定及“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确定监管主体,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地区,按照改革方案确定监管职责;围绕清单,按事项或领域逐一制定并公布全国统一、简明易行、科学合理的监管规则和标准。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编制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和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并严格按照实施清单提供办事服务;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最大限度利企便民原则,采取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依法依规编制并公布可容缺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加快制定完善农业农村领域电子证照有关标准和签发规则,抓紧推动有效期内存量实体证照电子化。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聚焦聚力、全面推进农业农村领域“放管服”改革各项重点举措按时高质量落实落地,以清单化管理促农业营商环境优化,以规范化运行促依法行政水平提升,以信息化升级促审批监管效能提高,以标准化建设促政务服务理念创新,不断强化责任担当、系统观念、工作效能和考核评价,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