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总体要求,着眼于为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特制定本规划。
一、重要性和紧迫性
1.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农业农村人才是强农的根本,是我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加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才能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切实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确保现代农业发展有坚实基础;才能强化农村公共服务能力,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重要依靠;才能有效带动农村人力资源整体开发,促进农民全面发展,确保广大农民持续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享更多改革发展成果。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是农业农村人才中的骨干力量。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是农业农村人才工作的重点领域,是实施人才强农战略的关键环节。
2.改革开放特别是2003年全国人才工作会议以来,中央及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不断加大人才资源开发力度,着力健全人才教育培训体系,逐步深化教育科研体制改革,努力构建人才评价和服务体系,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据测算,截至2008年底,全国共有农村实用人才820万人,农业科技人才62.6万人。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为我国农业连年增产、农民持续增收和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但是,与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相比,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仍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农村实用人才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整体素质偏低,示范带动作用不明显;农业科技人才科研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不强,高层次人才匮乏,推广队伍作用发挥不充分;人才地域、行业分布不合理,欠发达地区人才严重不足;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激励保障机制还不健全;投入不足,工作条件相对艰苦,人才流失严重。
3.未来十余年,是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阶段,是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既面临着难得的机遇,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一方面,人才队伍建设的任务比以往更加紧迫。在人口增长压力和资源环境约束日益增强的条件下,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迫切需要人才的作用充分发挥;在农业物质和技术装备水平依然不高的情况下,实现保障主要农产品基本自给的目标,迫切需要人才加速成长;在国际国内农产品市场日益融合的背景下,提高农业国际竞争力,迫切需要人才素质迅速提升;在城乡差距仍在不断扩大的背景下,加快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迫切需要各类人才不断涌现。
另一方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时机更加成熟。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对未来一段时期的农村改革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对人才队伍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方向更加清晰;我国综合国力不断增强,向“三农”倾斜的公共财政体制初步建立,农业支持保护体系逐步健全,人才队伍建设的环境和条件不断改善;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正在发生积极变化,农村经济结构正在稳步调整,农村社会事业加快发展,人才施展才能有了更加广阔的舞台;随着城乡一体化发展不断深入,城乡之间的人才和资本双向流动已经开始出现并日趋频繁,人才来源渠道和成长空间进一步拓宽。
4.重视农业农村人才就是重视“三农”事业的未来,培养农业农村人才就是打造“三农”发展的未来。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大力推进科教兴农、人才强农,努力开创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工作新局面,编制本规划。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5.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的人才观,按照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方针,大力实施人才强农战略。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以培养农业农村发展急需紧缺人才为重点,以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创新体制机制和完善政策体系为保障,紧紧抓住培养和使用两个关键环节,努力建设规模宏大、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优良的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队伍,为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6.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必须把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公益事业,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做到人才资源优先开发、人才结构优先调整、人才投资优先保证、人才制度优先创新,加强领导、规范管理、强化服务;充分利用市场手段激励人才,利用市场机制配置人才,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人才开发。
——服务发展。坚持面向生产一线、面向农业科技前沿,注重在实践中发现人才、培养人才、锻炼人才。着眼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长期目标,健全人才开发体系;着眼引领农业科技发展,培养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着眼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优化人才结构;着眼解决农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提升人才素质。
——统筹兼顾。要统筹城乡人才发展,培养农村用得上、留得住的人才,吸引城市人才到农村创业兴业;统筹区域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欠发达地区人才培养,加强对贫困劳动力的培训;统筹人才梯队建设,提高现有人才的能力和水平,激活人才存量,扩大人才总量;统筹人才队伍建设各环节,实现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等工作相衔接。
——因地制宜。要充分尊重各地实际,既对人才队伍建设提出总体要求,又为地方出台配套政策留下空间;发挥各地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各地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才需求情况,确定人才队伍建设的目标、重点和具体政策措施;支持各地大胆探索,创新人才队伍建设体制机制,丰富人才队伍建设理论和实践经验。
7.主要目标
——扩大人才规模。到2015年,农业科技人才增加到68万人左右,农村实用人才达到1300万人。到2020年,农业科技人才增加到70万人,农村实用人才达到1800万人。
——改善人才结构。到2020年,农业科技人才中,科研人才学历结构显著改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显著增加,重点领域人才紧缺状况得到有效缓解;推广人才专业素养明显提升,基层推广人才比重稳步提高。农村实用人才素质全面提高,生产型、经营型、技能服务型人才大幅增加,复合型人才大量涌现。中西部地区人才加速成长。
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主要发展目标
人才类别 2008年 2015年 2020年
农业科技人才(万人)* 62.6 68 70
其中:科研人才 6.3 8 10
急需紧缺人才** 0.06 0.7 1.3
研究生学历比例(%) 17.8 23 30
推广人才 56.3 60 60
大专以上学历比例(%) 59.4 65 80
农村实用人才(万人)*** 820 1300 1800
其中:生产型 409 510 630
经营型 177 250 320
技能服务型 120 240 360
其中:中专以上学历比例(%) 3.9 7.0 >10.0
*农业科技人才是指受过专门教育和职业培训,掌握农业行业的某一专业知识和技能,专门从事农业科研、教育、推广服务等专业性工作的人员。由于统计数据缺乏,本表中农业科技人才不包含教育系统和农业企业中的农业科技人才。
**急需紧缺人才是指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科技发展急需的生物育种创新、动植物疫病防控、高效栽培养殖集成、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等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创新人才和农业资源开发保护骨干人才。
***农村实用人才是指具有一定知识和技能,为农村经济和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服务,作出贡献,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的农村劳动者。按照从业领域的不同,一般划分为5种类型:生产型人才、经营型人才、技能服务型人才、社会服务型人才和技能带动型人才。在实际工作中,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也作为一支重要力量受到关注和培养。
——优化人才环境。到2020年,与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人才工作体系基本健全,政策体系更加完备,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和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才工作生活条件得到较大改善,有利于人才成长并发挥作用的良好社会环境基本形成。
——发挥人才作用。人才对农业农村发展的支撑作用显著增强,科技进步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0%左右。科研人才在农业重点领域和关键技术上取得重大突破,产生一批重大科研成果,发明专利授权量、国际专利申请量、国际科技论文收录和引用量显著增加;推广人才在转化适用技术、解决农业生产实际问题方面的作用充分发挥。农村实用人才中,带头人在带头致富和带领农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作用明显增强;生产型人才在承接应用农业科技成果、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提升;经营型人才在提高农业竞争力和农民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等方面的支撑作用更加突出;技能服务型人才在农业生产服务、动植物重大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能源环保等领域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发挥。
三、主要任务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必须紧紧围绕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总体要求,按照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的总体部署,明确任务,突出重点,以培养农业科研领军人才、农业技术推广骨干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农村生产型人才、农村经营型人才、农村技能服务型人才为统领,带动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全面发展。
8.突出培养农业科研人才。适应现代农业发展对科技创新的迫切要求,以培养农业科研领军人才为重点,着力打造科研创新团队,带动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全面发展。采取合作共建等方式,支持高等农业院校根据产业发展需求调整优化学科结构,为农业发展输送更多合格的专业人才。通过院士推荐、各类专家选拔、中华农业英才奖评选等方式,大力促进领军人才涌现;将领军人才选拔与人才梯队建设相结合,充分发挥领军人才在培养创新人才、打造创新团队中的核心作用,不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充分发挥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转基因重大专项、行业科研专项等重大项目凝聚人才、发现人才、培养人才的重要作用,在创新实践中不断增强科研人员的创新能力。继续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进一步明确农业科研院所的性质定位,增加创新编制数量,稳定和壮大农业科研创新人才队伍。鼓励农业科研院所建立面向社会的科研信息发布和资源共享平台,拓展服务功能。引导农业企业加大科研投入,集聚和培养研发人才,逐步成为农业科技创新主体。落实相关待遇,创造良好条件,以学科建设和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为重点,加大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有计划地推荐和选拔有国际竞争力、年富力强的农业科学家竞选国际科技组织的领导职务。
9.大力培养农业技术推广人才。适应发展现代农业对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迫切要求,以充实一线、强化服务为重点,大力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进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乡镇或区域性农技推广服务机构。组织开展农技人员大培训,加快农技推广人才知识更新。积极探索农技推广队伍人员补充机制。组织实施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特设岗位计划,鼓励和引导高校、职业院校涉农专业毕业生到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工作。积极发展多元化、社会化农技推广服务组织,以项目为依托,促进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与科研院所、高校和职业院校紧密结合,提高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的农技推广能力。完善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评审办法,引导推广人员面向农业生产一线开展服务。加大农业技术转移人员的培养培训力度,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10.着力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针对农村实用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偏低、示范带动能力不强的状况,以村组干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大学生村官为重点,着力培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急需的带头人队伍。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计划实施力度,进一步扩大规模,不断探索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养新办法、新途径。继续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示范性培训,不断总结推广“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先进村作为课堂、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践者请上讲台、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典型编写成案例”的有效模式;各省(区、市)要积极组织开展本地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养工作。着力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带头致富和带领农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能力,努力造就一大批勇于创业、精于管理、能够带领群众致富的复合型人才。
11.全面培养农村生产型人才。适应农业规模化、专业化发展趋势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着眼于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以中青年农民、返乡创业者和农村女性劳动者为重点,着力培养农村生产型人才。围绕实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培养当地产业发展急需的种植、养殖、加工能手。注重在各类农业产业项目实施过程中培养农村生产型人才。继续实施阳光工程、绿色证书工程、科技入户工程、新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百万中专生计划、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计划、雨露计划,积极开展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支持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咨询、技术指导与技术培训,充分发挥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在培养农村实用人才中的作用;积极引导各类经济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岗位培训和技术指导;大力加强科技示范基地和优质农产品示范园建设,引导农民自觉学习运用先进实用技术;积极开展农业实用技术交流活动,鼓励农业技术骨干、科技示范户、种养能手开办农家课堂,进行现场技术指导;组织专家、农技人员通过田间示范、巡回指导、联户结对等方式,帮助农民提高生产能力。
12.积极培养农村经营型人才。适应农业产业化和市场化发展要求,以增强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开拓能力为核心,以农村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经营者为重点,着力培养农村经营型人才。依托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加大对农产品经纪人的培养力度,提高其营销能力,促进农产品流通,活跃农村市场。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头人的培养,提高其组织带动能力、专业服务能力和市场应变能力,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规范发展;鼓励和支持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牵头建立专业合作组织,积极扶持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兴业。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培养一大批专业化程度高,具有较高素质的经营型人才;开展法律法规和工商管理知识培训,提高企业管理者的经营能力和管理水平。
13.加快培养农村技能服务型人才。适应农业产业化、标准化、信息化、专业化发展需要,以提高职业技能为核心,加快培养动物防疫员、植物病虫害综合防治员、农村信息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肥料配方师、农机驾驶操作和维修能手、农村能源工作人员以及农产品加工仓储运输人员、畜禽繁殖服务人员等各类农村技能服务型人才。完善以职业院校、广播电视学校、技术推广服务机构等为主体,学校教育与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紧密联系的农村技能服务型人才培养体系。推动阳光工程培训与农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有效衔接,普遍提升农业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积极推进农村技能服务型人才培养与农业重大工程项目实施有机结合。在职业教育中推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鼓励和引导农民参加农业职业技能鉴定,并按规定给予补贴,积极支持贫困家庭劳动力参加农业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在农业生产服务的关键职业领域,探索实行职业准入。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依托现有的职业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建设农村技能服务型人才培养基地。
四、创新人才工作机制
实现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发展目标,完成人才队伍建设各项任务,关键在于遵循人才成长规律,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培育人才、使用人才,盘活人才存量,加速人才成长,激发人才活力,努力构建人才辈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人才工作机制。
14.培养开发机制
坚持以现代农业发展需求为导向,以政府为主导,逐步建立以素质提升和创新能力建设为核心,自主培养与人才引进相结合,学历教育、技能培训、实践锻炼等多种方式并举的人才培养开发机制。综合利用教育培训资源,依托农业大学、职业院校、科研院所、现代远程教育系统、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以及各类农民教育培训项目,建立“层次分明、结构合理、布局科学、规模适度、开放有序”的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引导涉农高校和职业学校调整专业设置,改革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法,采取扩大招生范围、降低门槛、定向就业等招生措施,以及设立专项奖学金、落实好中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政策和国家助学金政策等助学措施,大力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组织实施好人才培训项目,加大人才培训力度,创新培训方式,拓宽培训渠道;充分发挥重大工程、产业发展项目和经营组织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促进人才在实践中成长。鼓励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到农村创业服务,鼓励城乡、区域、院地之间加强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调动各种社会力量参与人才培养。建立海外高层次人才特聘专家制度;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开发人才资源,引进急需紧缺人才。
15.评价发现机制
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完善人才评价标准,改进人才评价方式,拓宽人才评价渠道,在生产实践中发现人才,以贡献大小评价人才,把评价人才与发现人才结合起来,建立科学化、社会化的人才评价发现机制。农业科技人才的评价重在业内和社会认可,把对产业发展的贡献作为重要指标,完善评价标准体系;按照国家职称制度改革的总体方向和要求,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完善考核方式,规范考核程序,不断提高考核的科学化水平。农村实用人才评价重在群众认可,根据农村实用人才的成长规律和特点,以知识、技能、业绩、贡献为主要内容,分层级、分地区、分类型制定农村实用人才认定标准,采取灵活、务实的评价方式,开展农村实用人才评价认定工作。
16.选拔使用机制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改革人才选拔使用方式,科学合理使用人才,形成有利于各类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行公开招聘制度,建立健全农业科技人才“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选拔机制,引导和鼓励科技人才面向农业生产一线开展研究、加强服务、创业兴业;完善海外高层次引进人才使用机制,大胆使用中青年科技骨干,担纲重大科研项目、负责关键岗位;创造良好环境,鼓励科研人员潜心研究。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调节的农村实用人才选拔使用机制,鼓励农村基层组织、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通过公开招聘、民主选举等方式,多渠道选拔高素质人才,充实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完善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兴业政策支持体系、公共服务体系、信息交流体系,搭建农村实用人才充分发挥作用的舞台,鼓励农村实用人才在带领农民增收致富中发挥积极作用。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流动的政策引导,促进农业农村人才资源有效配置。
17.激励保障机制
完善分配、激励、保障制度,建立健全与业绩和贡献紧密联系,充分体现人才价值,有利于调动人才积极性的激励保障机制。制定知识、技术、管理、技能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办法;健全科研单位分配激励机制,重点向关键岗位和优秀拔尖人才倾斜;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建立以政府奖励为基础、用人单位奖励为主体、社会奖励为补充的人才奖励体系,充分体现人才的经济社会价值。不断加大投入,采取有效措施,改善人才的工作生活条件。支持用人单位为各类人才建立补充养老、医疗保险,扩大人才社会保障范围,提高社会保障水平。逐步建立符合农业农村人才特点的知识产权保护、争议仲裁、公益性成果经济利益分享和社会效益奖励等制度,鼓励创新创造,保护农业农村人才合法权益。扶持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兴业,在进修培训、项目审批、信贷发放、土地使用、税费减免等方面给予优惠;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人才,要打破条条框框限制,在职称晋升、科技奖励、项目申报等方面予以鼓励和支持。完善工资待遇、职务职称晋升等政策,鼓励人才向基层和生产一线流动。
五、重大人才工程
为实现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发展目标,以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为抓手,组织实施一批重大工程项目。
18.高层次农业科研人才推进工程
依托重点实验室、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行业科技项目和重大科技项目(工程)等科研平台,选拔培养300名农业科研领军人才,以打造创新团队为目标,通过给予专项经费支持,重点在全国建立300个农业科研创新团队。以培养农业科研领军后备人才为目标,选拔1500名研究基础好、发展潜力大、创新意识强的中青年科研骨干,支持其根据产业发展需求和农业科技前沿的发展动态,自主选题开展研究,不断积累经验、锻炼成才。紧紧围绕现代农业科技需求和世界农业科技前沿,分层次引进战略科学家和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建设海外高层次农业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引进200名左右海外高层次农业人才回国(来华)创新创业。
19.农业技术推广人才支持工程
结合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依托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组织24万名农技推广人才开展知识更新培训,选聘3万名高校涉农专业毕业生充实基层农技推广队伍。选拔1万名有突出贡献的农业技术推广人才,开展技术交流、学习研修、观摩展示等活动。依托农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建设农业技术转移中心,培养1000名左右高水平、专业化的农业技术转移人才。
20.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能力提升工程
依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先进村,在全国选建一批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不断增强其在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示范带动作用。依托农业部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遴选3万名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开展示范性培训,通过专家授课、交流研讨、参观考察等方式,帮助他们开阔眼界、增强信心、提高带领农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本领。支持地方大规模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工作,培养造就一大批留得住、用得上、带头致富和带领农民群众共同致富能力强的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
21.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兴业工程
选拔3万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支持其进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接受专业技术和经营管理知识教育,赴龙头企业、发达地区或境外参观考察、访问研修。依托相关培训机构,通过集中教学、模拟操作、现场实习等方式,培养3万名农村经纪人,提高他们的经营素质和带动能力。选拔7万名种植、养殖、加工和农机大户,依托农业企业、科技园区和特色培训基地,通过观摩、交流、培训,使其掌握新技术新品种,树立新理念,提高示范带动能力。对有创业意愿、有一定产业基础的青壮年农民开展创业培训,提高其创业能力。
22.农村实用人才技能开发工程
选拔20万个种植大户,结合粮棉油高产创建示范项目,优先给予技术培训,优先给予物化补助,优先给予跟踪服务,培养成为种植业示范标兵。选拔20万个养殖大户,结合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和畜牧良种补贴等项目,支持其扩大规模、更新品种、改进养殖方式,培养其成为养殖业示范能手。选拔50万个农机大户,结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农机化技术推广等项目,开展技能培训,培养成为农机大户示范点,优先获得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优先满足补贴机具数量需求。加强农业职业技能鉴定基础工作,修订或新开发一批职业技能培训大纲和教材,制修订100项农业行业国家职业标准,开发100个主要职业工种的鉴定试题库,建设200个国家农村技能服务型人才培养基地,培训5000名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员、考评员。
六、保障措施
23.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农业部门具体负责,各部门相互配合的农业农村人才工作体制。各级农业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健全人才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宏观指导和协调。要按照《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意见》要求,全面推进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和解决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坚持“一把手”抓“第一资源”,健全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要将农业农村人才发展列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纳入农业农村工作成效考核范围,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和督促检查。
24.加大投入力度
确立人才投资优先观念,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各地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设立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资金,按财政收入的一定比例纳入年度预算;增加专项投入,支持农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开展重大科技攻关、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学科专业、创新团队、后备人才队伍建设。将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的农业农村建设项目作为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的重要载体和基地。财政投入资金应主要用于组织人才培训,加强人才基地建设,实施人才队伍建设重大工程,扶持重点人才开展工作,改善基层人才工作场所和设施装备,开展人才库建设,补贴奖励优秀人才及人才队伍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为农村实用人才创业提供贷款担保贴息等。农业企业要根据自身需要和能力逐步增加职工岗位培训的投入。综合运用信贷、保险、税收等政策工具,鼓励、引导和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25.强化公共服务
按照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探索建立政府主导、上下协调、功能完善、综合配套的农业农村人才公共服务体系。落实国家人才发展各项政策,强化对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的扶持措施。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制度,创新提供公共服务的方式。逐步消除人才流动中的城乡、区域、行业和身份等限制,鼓励各类人才在城乡之间、农业和非农产业之间双向流动,鼓励各地以正当方式开展人才竞争,允许农村实用人才平等参与政府公益性农业技术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项目。切实做好用地保障服务,对农业农村人才创业兴业项目,在土地年度计划和土地供应等方面给予支持;农村实用人才利用闲置土地、工矿废弃地、未利用土地发展高效农业,可优先依法获得长期的土地使用权。发展各类人才服务机构,完善人才市场体系,支持各类人才服务机构面向农村实用人才开展服务。成立农业农村人才协会,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行业调查和决策咨询,促进各地人才的信息沟通和经验交流。搭建人才服务平台,建立人才需求信息发布制度,提供信息检索、政策咨询、就业帮扶、权益保护、档案管理等服务。
26.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要牢固树立科学的人才观,牢固树立人才优先发展的理念,强化对实施人才强农战略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对农业农村人才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重要支撑作用的认识,强化对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系统性和复杂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农业农村人才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提上议事日程,摆在突出位置。加强对优秀人才的宣传表彰,定期开展中华农业英才奖评选和全国农村优秀人才表彰活动,继续做好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的推荐选拔工作。通过报刊、书籍、影视、广播、网络等媒介,大力宣传优秀人才的典型事迹,着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